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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博”)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过审慎核查,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021年度,公司实现境外销售收入84,671.81万元,同比下降32.91%,占收入的比例为35.21%;销售毛利率为14.77%,同比减少11.34个百分点;境外销售产生毛利占公司毛利的44.77%。

  请公司结合重要合同、海关数据、出口退税、出库单等,说明境外销售的真实性,结合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价格与境外同行业比较情况等,说明公司境外竞争地位是否发生改变,本期境外收入下滑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具有持续性,并就境外业务开展可能面临的风险作出充分提示。

  请审计机构说明针对境外营业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充分性,并对境外营业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知名的客户、境内国企或上市公司。其中部分境外项目的客户是境内国企或上市公司,主要是因这些客户在境外承揽相关电站EPC总包业务,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光伏支架产品。

  上述合同主要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投标方式获取。上述主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正常执行,收款情况良好。

  2021年与2020年相比,仅AdaniGreenEnergyLtd客户销售额较大,且保持稳定。2020年和2021年其他客户销售额规模较小。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光伏电站EPC总包方及投资方。光伏电站建设属于项目性质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方式获取订单,对单个项目而言,公司订单的获取具有不确定性。对大多数投资方而言,电站投资属于非经常性投资。因此,公司部分主要外销客户变动较大合理。

  同时,绝大多数海外市场对光伏电站的激励政策波动比较大,市场相对分散。市场相对集中且政策稳定的美国市场,因美国加征关税、美国光伏电站信贷政策对国外供应商信用建立尚需时间,公司在美国市场尚只能参与小规模的光伏电站支架销售,暂未能达成大额光伏支架交易。市场相对集中的印度市场是公司早在2015年前就已经进入的市场,公司在参与国际竞争的初期,通过进入门槛较低的印度市场积累国际经营经验、提升国际知名度,承接了Adani等知名印度客户的订单(跟踪支架为主,固定支架为辅),并与印度光伏电站主要参与方Adani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印度市场奠定了基础。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印度地区客户价格敏感度较高、市场竞争较激烈,且客户多因价格方面偏向于固定支架,因公司利润空间不断压缩,未再承接新的印度订单,印度地区收入出现大幅下降。为了能够继续获得印度地区的订单,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并成功研发了适用于印度市场的“跟踪支架”,从2019年公司开始与Adani谈判,并成功说服Adani在两个重要光伏电站项目上使用跟踪支架。适用于印度市场的跟踪支架在成本方面有较大下降,能够满足印度市场电站投资财务模型需求。两个重要光伏电站项目分别为合同号2020751天际跟踪支架870MW、合同号2020768天际跟踪支架840MW,其中2020751合同主要在2020年完成交付并确认收入,2020768合同主要在2021年完成交付并确认收入。

  AdaniGreenEnergyLimited(AGEL)是印度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公司之一,目前的项目组合为20,284兆瓦。AGEL是Adani集团承诺为印度提供更美好、更清洁、更环保的未来的一部分。在本集团“以善求发展”的理念驱动下,公司开发、建造、拥有、运营和维护公用事业规模的并网太阳能和风电场项目。产生的电力供应给印度中央和州政府实体以及政府支持的公司。在与印度中央和州政府实体签订了25年的长期电力购买协议(PPAs)的支持下,AGEL充分利用了其能力,并将其业务扩展到了印度12个州。AGEL在其项目中部署最新技术。凭借54个运营项目和12个在建项目的投资组合,AGEL正在推动印度踏上可再生能源之旅。(摘自,google翻译)

  由上表可见,公司2017年度销售给Adani以跟踪支架为主,2020年度和2021年度销售的全部是跟踪支架。

  公司2021年度实现境外项目销售收入84,671.81万元,其中公司部分境外项目的客户为境内公司,剔除该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销售给境外客户的销售收入为66,431.15万元。

  公司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查询2021年度出口报关金额为59,471.13万元,差异情况如下:

  注1:海关数据主要为外币金额,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元,少量以人民币、日元、欧元结算。公司将海关数据按照当月月初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比较;

  公司2021年度实现境外项目销售收入84,671.81万元,其中公司部分境外项目的客户为境内公司,剔除该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销售给境外客户的境外项目收入为66,431.15万元。出口退税相关收入与外销收入勾稽关系如下:

  注1:本表格“2021年出口退税对应外销收入金额”与前表格“2021年海关数据对应外销收入金额”主要差异由本表格中“(4)2020年出口报关并确认收入但在2021年出口退税申报”及“(7)CIF、DDP、DDU等交易方式下运保服务收入出口退税系统未核算”构成。

  销售内勤管理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发货条件(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发货相关的信用证情况)核实是否满足发货条件,对于满足发货条件的,下达销售发货通知单,经部门主管、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满足发货条件的发货通知单流转至物流管理部。物流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前期确定的货代公司名单,联系货代公司落实具体运输细节,如装车时间、货柜数量等信息,生成物流运输具体计划,该物流运输计划流转至仓库管理部门。

  据审核后的发货通知单,仓库人员在存货管理系统生成出库单,经仓库管理部门主管审核后,流转至具体仓库管理人员处理。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出库单、运输计划安排运输车辆进场装货。

  仓库管理人员完成装货后,和货代司机一起对“货柜”进行封箱拍照留底。同时,货代公司向公司出具船运公司的“装箱单”,公司据实填写后、货代司机签字确认。仓库管理人员打印出库单,签字确认后转给仓库管理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出库单与装箱单一一对应,送交公司财务,公司财务将其与报关单、提单(复印件)等按合同一并归档。

  技术方面,公司旨在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满足项目及客户的需求。光伏支架属于非标准化产品,每个项目的涉及方案及相应产品都需要符合不同国家地区的技术标准、自然条件及客户的其他要求。公司持续研发投入,产品迭代升级,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在2021年,公司正式发布了业界首创的五边形截面主梁的单排竖放(1P)独立跟踪系统——天际II跟踪系统,搭配公司成熟的多点平行驱动技术,使天际II这套1P独立跟踪系统的产品稳定性实现了大幅提升,再次引领了行业技术的发展。相关指标与竞争对手比较如下(见下一页):

  在价格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多元化供应链,通过供应链管理保证产品成本优势。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锁定钢材价格;同时缩短同客户、供应商的商业谈判的时间差;围绕外部市场及环境的变化,采用匹配的应对措施,持续推进全球化布局。结合海外市场需求合理,开始着手规划公司海外产能建设(投资印度子公司)及战略供应商培植,既有助于保障产品质量和交期,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又有助于公司降低成本。通过以上措施的不断完善,公司产品价格与境外同行业相比,仍然保持一定的价格优势。

  同时在海外目标市场建立分支机构,支撑海外业务开拓,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情况及订单需求,不断壮大全球化布局的建设。

  综上所述,公司因部分境外项目有所延期,导致公司2021年度境外项目销售收入下降明显,但是公司仍然是境外跟踪光伏支架的主要参与者,境外竞争地位未发生改变。

  6、本期境外收入下滑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具有持续性,并就境外业务开展可能面临的风险作出充分提示。

  2021年度,从整个硅产业链来看,硅料并未出现严重紧缺的情况。但下游光伏硅片、电池组件端产能扩张较快,硅片产能在大幅度高于原料(硅料)的情况下,形成了抢料的情况,随之推高了硅料的价格。硅料价格大幅上涨,进而导致组件价格大幅上涨。如下图可见,硅料价格由年初的约8万元/吨上涨到11月的约28万元/吨,涨幅约250.00%。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加大,导致大型“地面集中式”电站投资意愿不强。

  公司境外项目项目收入下降幅度大于境内下降幅度。主要是因公司主要光伏支架市场除印度市场相对成熟以外,其他市场尚处于不成熟状态,电站投资“计划性”要比美国等成熟市场差,当投资成本波动时,更容易持观望态度,因此境外项目收入下降幅度要大于境内项目。

  公司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方式,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型号的钢材。2021年钢材的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的销售出口价格较高,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光伏支架价格竞争优势不明显,境外项目争取难度加大。

  2021年国际海运物流紧张,甚至出现一柜难求的窘境,物流费用居高不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无法保证按时交货,即便能够按时交货,相关物流成本也非常高。海运方面的异常情形一定程度抑制下游需求,导致全球集中式光伏电站安装量迟延。中国出口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情况如下:

  如前所述,绝大多数海外市场对光伏电站的政策波动比较大,市场相对分散。市场相对集中、政策稳定且计划性较强的美国市场,因美国加征关税、美国光伏电站信贷政策对国外供应商信用建立尚需时间,公司在美国市场尚只能参与小规模的光伏电站支架销售,暂未能达成大额光伏支架交易。

  公司除印度市场保持较高的销售额外,其他市场当地光伏电站政策波动较大,光伏电站建设的计划性不强。当电站投资成本显著增大的情形下,客户更容易持观望态度,取消或者推迟光伏电站投资。

  综上所述,因光伏组件、钢材、海运费等成本大幅提高,境外客户持观望态度,取消或者推迟光伏电站投资。导致公司2021年度境外项目收入显著下降。

  自2020年“碳达峰、碳中和”观念席卷全球,能源低碳转型成为全球共识。截至2021年11月,已有177个国家(约占所有国家的90%)正考虑净零目标。美国重返“巴黎协定”,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原来的40%提升至55%,日本国会参议院正式通过《全球变暖政策推进法》,立法明确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在零碳路径上,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主导能源。

  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预计2022-2025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达到232-286GW。据伍德麦肯兹分析报告预测,2022年全球光伏行业将继续蓬勃发展,预计安装容量将实现181GW,2026年度新增容量或将突破200GW大关。

  2022年初,国际部分地区间的地缘性冲突对全球传统能源市场带来强大的冲击,各国纷纷寻求减少能源依赖、尽快达到能源独立的途径,加速推进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风电等装机已成为全球共识。

  目前公司是直接参与跟踪支架国际竞争的主要中国企业。根据美国市场研究机构伍德麦肯兹公布的2020年全球光伏跟踪支架市场及企业排行情况,中国光伏企业中信博以第四成绩上榜。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公司凭借价格优势、技术可靠性、大项目的成功案例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因硅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电站投资成本加大,主要是因硅料供需关系失衡。长期来看,随着硅料新增产能陆续投放,行业供应链的供需失衡而产生的产业链价格博弈预计将得到缓解。硅料、组件等价格下调后,集中式地面电站装机量有望得到有效释放,公司境外项目业务将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受上游硅料、组件及国际海运物流价格高涨的影响,导致全球集中式光伏电站安装量迟延。2022年,随着上游硅料产能的不断释放,预计供应链价格有所好转,但具体拐点尚不确定。虽然公司已获得并正在履行合同额约10亿人民币的阿联酋阿布扎比2.1GWAlDhafraPV2光伏电站项目等境外项目合同,但公司境外业务开展存在持续受阻的风险。

  (1)了解境外客户结构变化的原因,包括不限于了解海外客户的基本情况、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及销售方式;

  (2)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公司按跟踪支架和固定支架统计各外销国家或地区主要客户的名称、项目名称、销售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

  (4)获取主要项目的视频、照片,并通过google地图截图,检查项目的线)针对AdaniGreenEnergyLimited客户,会计师委托印度BDO对客户访谈,会计师视频参与;

  (6)针对AdaniGreenEnergyLimited项目实施情况,会计师委托印度BDO对主要项目地走访查看,会计师视频参与;

  (7)函证程序,对报告期主要客户、当年新增重要客户等进行函证。对未回函客户进行替代测试,主要替代测试方法有期后回款测试、货运提单及出口报关单测试等。

  (8)海关数据核对,经财务部关务组员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按月导出2021年全年进出口数据,将报关金额与公司计入外销收入金额进行了比对,查找差异原因:

  (9)检查主要海外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对于第三方回款查明原因及合理性,检查主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了解境外客户结构变化的原因、产品销售地区的经济政治政策、国内外竞争情况、海外客户的基本情况、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及销售方式;

  (2)获取并复核报告期内公司按跟踪支架和固定支架统计各外销国家或地区主要客户的名称、项目名称、销售数量、收入金额及占比;

  (3)函证程序,对报告期主要客户、当年新增重要客户等进行函证。报告期境外客户回函确认收入金额占境外客户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为77.34%。对未回函客户进行替代测试,主要替代测试方法有期后回款测试、货运提单及出口报关单测试等。

  (4)海关数据核对,经财务部关务组员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出口系统按月导出2021年全年进出口数据,将报关金额与公司计入外销收入金额进行了比对,查找差异原因:

  (5)检查主要海外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对于第三方回款查明原因及合理性,检查主要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境外竞争地位未发生重大改变,本期境外收入下滑具有合理原因,境外业务收入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已就境外业务开展可能面临的风险作出了充分提示。

  2021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72,128.34万元,同比增长148.74%,其中发出商品余额34,813.89万元,同比增长230.09%,占存货的比例为47.14%,较去年年末增加13.6个百分点。同时,公司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726.01万元,同比减少0.73%。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为79,233.65万元,同比增长218.08%。

  请公司:(1)结合存货类别、库龄、成新率、市场需求、业务模式等,说明2021年末、2022年一季度末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形,相关情形是否持续;(2)结合存货订单覆盖情况、产品市场售价变动及可变现净值情况、存货库龄及周转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过程以及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3)补充发出商品对应订单信息,包括销售主体、销售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跌价准备等,并结合发出时间、未结算原因、客户支付能力等说明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是否存在结算风险,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4)分析存货余额大幅增长而跌价准备计提减少的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应提未提的情形。

  1、结合存货类别、库龄、成新率、市场需求、业务模式等,说明2021年末、2022年一季度末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形,相关情形是否持续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电站,销售模式基本为直销,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的电站工程总承包商(EPC)和电力投资公司(业主),公司为其提供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公司的产品为非标化产品,需要依据客户的需求及产品参数进行定制化生产,因此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产品销售合同情况下达生产任务,实行按单生产。根据合同约定的发货条件及客户发货时间要求,按照客户指令运输到指定的各光伏电站项目地,完成产品交付任务。

  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规模变化,主要与正在执行的销售合同规模及具体的运输安排有关。一般情况下,年末正在执行的销售合同规模越大,更容易形成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

  由上表可知,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主要是公司正在执行阿联酋阿布扎比2.1GWAlDhafraPV2光伏电站项目发出商品大幅增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阿联酋阿布扎比2.1GWAlDhafraPV2光伏电站项目是由中国XX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截止目前海外最大单体光伏电站。公司以“天智II跟踪系统”获得了该项目跟踪支架合同,合同含税销售额约10亿(97,289.14万人民币+375.00万美元),并于2021年9月签订合同。为此公司组织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并陆续发货。

  截止2021年12月31日,AlDhafraPV2合同发出商品20,433.99万元。因该订单核心部件“控制箱”一直未交付,不满足配套收入确认条件,因此在年末形成了大额发出商品。

  控制箱中存在锂电池,属于9类危险品中之一,出口需要向海事局备案并办理危包证,由于危包证办理周期较长,导致控制箱在2021年底尚未发出,截止2022年4月目前控制箱已陆续开始发出,并逐步确认收入。截止4月30日该合同项目累计已确认销售收入金额为3.47亿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1年末发出商品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占比较小。可见公司发出商品的成新率较高。

  由上可见,公司主要发出商品库龄基本在1年以内,部分订单存在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主要是由客户延迟工程建设,暂停交付配套的产品导致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形成发出商品。一般情况,客户后续会继续执行合同,如果合同终止,公司会与客户结算上述发出商品价值,存货不存在减值风险。

  综上所述,发出商品大幅增加合理,主要是因个别大额销售合同导致,公司不存在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形,期末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结合存货订单覆盖情况、产品市场售价变动及可变现净值情况、存货库龄及周转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过程以及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1年末在手订单待执行金额为15.42亿元,公司期末存货中库存商品为在手订单备货,原材料为后续订单的生产提供备料。由上表可知,公司的期末存货能被待执行的在手订单覆盖,为公司合理备货。

  注:原材料可多个销售合同共用,无一一对应关系,因此该表剔除AlDhafraPV2合同备货未剔除为该订单的备货原材料。因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金额较小,也未考虑剔除该订单对应部分。

  目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爱康科技、清源股份、振江股份、意华股份,四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清源股份、意华股份未在2022年第一季报单独披露光伏支架业务数据,因此无2022年1-3月光伏支架存货周转率。

  中信博2021年存货周转率比2020年相比下降较大,原因:(1)主要是公司阿联酋阿布扎比2.1GWAlDhafraPV2光伏电站项目大量备货及发出商品所致;(2)因组件价格大幅上涨,电站项目建设推迟,对应公司产品无法按期交付,导致年末为在手订单准备的存货增加较多;(3)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年末存货规模在金额上大幅上涨。因年末存货金额大幅上涨,导致2021年度存货周转率低于2020年度。

  与同行业相比,如剔除AlDhafraPV2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影响,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清源股份、意华股份。

  公司针对库龄1年以上的钢材主材等存货(含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以2021年12月末的废料销售价格乘以重量作为可变现净值,与账面结存的存货余额相比较,针对小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针对库龄1年以上的电控通用元器件,考虑到2021年电子材料及电控件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且电控通用元器件通用性较强,预计后续能够生产领用,公司账面结存电控通用元器件存货不存在减值风险,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针对有合同对应的存货,识别预计存在亏损的合同,对应有存货备货的销售合同,公司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以合同约定的售价作为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期末跌价的计提综合考虑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及合同的执行情况,针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如长库龄存货、亏损合同等均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不同销售订单下规格型号存在差异,产品市场售价随客户及订单的不同变化较大。公司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30%以上,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主动承担了一部分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涨,材料价格上涨主要还需转嫁到客户,因此2021年度产品市场售价要高于2020年度,对应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也保持增长。

  如上表可见,公司存货跌价占存货比例处于可比公司中间水平,如剔除AlDhafraPV2合同相关存货(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占存货比例3.74%,存货跌价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补充发出商品对应订单信息,包括销售主体、销售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跌价准备等,并结合发出时间、未结算原因、客户支付能力等说明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是否存在结算风险,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由上表可见,公司发出商品大额订单基本在2022年4月末已确认收入,基本可以覆盖2021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其中C2021014合同,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为861.34万元,未结转收入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需政府验收合格方可确认收入,截止目前尚未验收;期末发出商品对应的客户截止4月底已收款563.54万元且信用情况良好,客户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其中2020050合同,该合同对应项目的土地为逐步开发并投入使用,相应公司产品交付周期较长,2021年度交付完成并确认了主要合同收入,预计2022年6月前能够将剩余合同执行完成。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期存货增加主要为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以及原材料。2021年末三者较2020年末合计增长约为4亿元,占存货总额变动93.19%。

  其中,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大幅增加主要由一个销售订单造成,合同号为2021799,该项目为中国XX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阿联酋阿布扎比2.1GWAlDhafraPV2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海外最大单体光伏电站。公司以“天智II跟踪系统”获得了该项目跟踪支架合同,合同含税销售额约10亿(97,289.14万人民币+375.00万美元),并于2021年9月签订合同。为此公司组织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并陆续发货。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799合同发出商品20,433.99万元。因该订单控制箱一直未交付,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控制箱中存在锂电池,属于9类危险品中之一,出口需要向海事局备案并办理危包证,由于危包证办理周期较长,导致控制箱在2021年底尚未发出,截止2022年4月目前控制箱已陆续发出,逐步确认收入,截止4月30日该合同项目累计已确认不含税收入金额为3.47亿元。

  注:原材料可多个销售合同共用,无一一对应关系,因此该表剔除AlDhafraPV2合同备货未剔除为该订单的备货原材料。因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金额较小,也未考虑剔除该订单对应部分。

  剔除上述订单影响后,发出商品增长主要是因部分项目已发货部分不满足配套确认收入原则形成,在2022年1-4月陆续发货配套后确认收入。

  其中,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增长,主要是由于(1)2021年原材料市场价格整体上涨,钢材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幅度30%以上,同等数量的存货价值增加相应上涨30%以上;(2)在手订单规模较大,公司需要为销售订单备货;(3)部分销售订单延迟发货。。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计提跌价的存货类别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剔除上述2017799订单影响存货余额及委托加工物资及在产品后,两期存货余额及跌价余额占比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本期存货跌价余额占存货余额比例略有下降,主要为原材料及半成品跌价占比下降所致,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两期变动不大。

  A、因本期新上线SAP系统中对电控元器件的分类不同,本期将电控元器件作为库存商品核算,跌价相应计提在库存商品中,跌价金额为254.00万,如将上述情况根据相同口径还原,原材料跌价金额为693.60万元,金额与2020年跌价金额相当。

  B、2021年钢材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原材料跌价部分主要是库龄较长的存货,以前年度采购价格低,2021年末按废品处置对应的可变现价值提高,因此存货跌价金额小于2020年末。

  C、公司2021年度,集团公司启用安徽生产基地,对常州生产基地、安徽生产基地职能进行了规划,并将常州生产基地部分存货转移至安徽生产基地。为此公司对常州生产基地的部分已计提跌价的积压原材料做了集中处置,相应年末原材料跌价减少。

  A、2020年公司半成品规模显著低于2021年,主要是2020年是国家电价补贴的最后一年,客户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完成并网采购享受电价补贴。对公司而言,2020年末需要及时将半成品加工后发往客户项目地,半成品留存规模较小。2021年国家取消电价补贴,公司产品交付受疫情、船期影响放慢,对应半成品规模有所增长。因2021年半成品规模增大,对应半成品跌价比例下降;

  B、如上所述,公司因生产基地调整,在2021年集中处置了一批积压半成品,相应年末半成品跌价减少;

  C、因钢材价格上涨,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的半成品,2021年末按废品处置对应的可变现价值提高,因此存货跌价金额小于2020年末。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21年末、2022年第一季度末存货与2020年末相比大幅增长的业务原因,与存货积压或滞销有关的事项,公司存货增加但存货跌价略有减少的原因;

  (2)获取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2021年末发出商品清单,分析两个期末时点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对2021年末发出商品情况向客户函证,检查2021年末发出商品在期后的结转情况;

  (3)复核公司提供的2022年一季度末发出商品以及2021年末发出商品库龄情况,并分析库龄情况的合理性;

  (6)获取发出商品的相关合同,了解各合同发货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跌价准备等,以核实销售业务情况。

  (1)2021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对于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况,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在所有重大方面,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补充的发出商品对应订单信息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基本相符,与发出商品相关的销售具有经济实质,对存在结算风险的发出商品计提了跌价。在所有重大方面,2021年末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21年末、2022年第一季度末存货与2020年末相比大幅增长的业务原因,与存货积压或滞销有关的事项,公司存货增加但存货跌价略有减少的原因;

  (2)获取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2021年末发出商品清单,分析两个期末时点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

  (3)复核公司提供的2022年一季度末发出商品以及2021年末发出商品库龄情况,并分析库龄情况的合理性;

  (6)获取发出商品的相关合同,了解各合同发货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跌价准备等,以核实销售业务情况。

  (1)2021年末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加具有合理性,对于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况,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公司已补充披露了发出商品对应的订单信息;与发出商品相关的销售具有经济实质,对存在结算风险的发出商品计提了跌价;2021年末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21,184.70万元,同比增长588.33%。其中,新增应收银行承兑票据17,231.18万元。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降至6,616.65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43,944.44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18,421.07万元。请公司补充期末应收票据对应客户名称、合作历史、交易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收入确认时间、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出票人未履约情形,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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